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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on520 于 2010-10-27 06:32 发表 
媒体的职责就是喜欢负面消息,中国那么大,如果喜欢,你永远不缺负面消息。 西方国家也是如此-不缺负面消息-你以为是天堂呢?
我只问问 你看看你身边的生活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法律维权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至于南方系 (南方周末和QQ为代表)的新闻媒体 夹带私货很严重 看看就可以了 。
如果当真 那就真的是...
如果你们家门前需要修一条公路,需要拆迁,99%的人同意,只有1%的人坐地起价,你做如何选择?
将就1%的人忽视99%的人? 还是忽视需要那条公路所在地区所有人的利益?
因噎废食。
炒作个人注意至上而已。
是不是要做到 不搬迁的那个人永远不搬。这条公路就永远不修了才叫做保护了人权。尊重了投票权?
看看印度吧。因为农民不搬迁的问题 导致某些地区工业无法发展起来的例子比比皆是。
是不是为了保护人权大家都不发展得好?
保护个人利益 可以,但是不能建立牺牲他人利益上。
如果牺牲的是你的利益呢?
什么叫负面消息,政府做的不好难道不是应该被民众监督的吗。
譬如某个管家当家当得不好,是不是一句“不要看负面消息”就能混过去了?
还有,别老说南方系传媒如何如何,放眼整个中国,你找一个公信力与民众支持度能和南方报系相提并论的出来看看,随便你举。你是哪里人,你那能否买到南方系报纸,你平时看没看。假如没看过,你用什么立场去下的这个判断。你不必用同样问题反问我,因为我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至于你举的那个门前修公路的问题,从你的发言看来你还不够格当合格的公民,因为你连基本的权利意识都没有,当然在中国也没几个及格的。
你的问题是——我家门前修一条公路,99%的人同意,1%的人坐地起价,我如何选择?
我的答案非常简单:和他谈价,谈不拢就不修。
为什么?因为那是他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无论是1000人也好一万人也好,都无权以任何理由剥夺他的财产,除非是国家法律规定要征用除外。而听你的口气,因为999个人同意,所以那个人就不该坐地起价,就该也同意。从道德上看,他坐地起价不厚道,但在法律上他没有违反任何条文。也就是说,他的坐地起价是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你凭啥剥夺他的权利,凭啥非要他学其他那999人。
这个问题,其实根本就与投票权无关,而是与法律还有私有产权的保护有关。再大规模的投票也不可能和法律对着干,除非你先改法律。你连这点都看不透,就别出来说什么民主不好投票无用了。
按照你的逻辑,因为那999人的投票或者意志远大于1,所以那个1就活该被同化被剥夺。假如某人小区里的999个人联名要求剩下那一个人将他的屋子改成那999个人的公厕、为那999人的“大众”利益服务,你觉得如何。再将这个问题扩大,假如是99999人联名要求充公那999人的财产,那999人又该如何。说到底,你那999比1的投票,根本就与民主无关,而是一种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而已。
民主的精髓本来就不是一人一票,而是少数人的权益不会被多数人侵犯。当然中国现在是连这一人一票都做不到就是了,所以很多人无论左中右都将一人一票当做民主的最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