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丹尼斯·罗德曼始终无法进入名人堂?我的意思是他是NBA历史上最好的球员之一,但他受到的待遇似乎永远和别人不同。
我没想为他在场下做的那些荒唐事情辩护,像穿着婚纱出去,和狂开派对等等,我想说的只是他在场上的表现。
许多人都说罗德曼是个坏人,但在球场上他做过做坏的事就是踢了一名摄影记者,仅此而已。
如果要说到犯规和技术犯规数量的话,罗德曼只能排在NBA历史上的第83位,远远比不上一些名人堂球员的辉煌纪录。所以,他在场上的行为不是影响他进入名人堂的决定因素。
众所周知,罗德曼在80年代的后期和90年代初期曾效力于活塞队,他在汽车城第一次实现了自己的冠军梦而且还连续两年被评为NBA年度最佳防守队员。
在那几个赛季,罗德曼的表现甚至盖过了许多球星的光芒。在我看来没有“大虫”的出色发挥,活塞队是不可能赢得当年的冠军的。
随后大虫来到了马刺队,但圣安东尼奥这座城市似乎不适合罗德曼,仅仅过了2个赛季后,罗德曼便来到了公牛队——那个书写了他职业生涯最辉煌篇章的地方。他在公牛的表现很好,在他与皮蓬、乔丹的共同努力下,公牛连续拿下了三座奥布莱恩杯。事后,人们总是在不停的讨论乔丹和皮蓬是如何的神奇,而忽视了罗德曼的贡献,我要说的是没有罗德曼的篮板和防守,公牛不可能完成三连冠的伟业。
罗德曼拿过5次NBA总冠军,7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他的职业生涯篮板总数达到了11954个,其中前场篮板4329个!另外,他还有2次入选全明星,2次进入NBA年度第三队。
无论他的职业生涯有多么辉煌,他进入名人堂的机会的确不大。因为每当NBA名人堂委员会想起丹尼斯·罗德曼的时候,脑子想到的总是他那本附带自己裸照的自传!
他们就是因为这一点,而一直将他排除在名人堂外。如果他们不再纠结于罗德曼的场外风波,而是认认真真看看他的数据统计和职业生涯的旅程的话,我想他早已进入名人堂了。
不要因为他生性“与众不同”就认为这是他的错,他也很努力的在打球、在奋斗,他理应得到属于自己的尊重——进入名人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