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yoyo567 于 2013-5-17 08:58 发表 
没有觉得这篇文章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大家只是从不同角度看这个问题而已。
在这个事情上,多关注成年人没有错,这个事情的责任当然在成年人的身上。但能不能也从孩子平时的言行这个角度来看这个事情呢?
法律规定的 ...
仅仅因为他人的行为不符合自己的审美范畴而要求别人反思,这种行为即便发生在成年人之间也是极度失礼的一种表现。何况这是一篇媒体上的评论文章针对一群未成年的孩子。所谓的“不合仪态”显然不是一个公众性事件,根本没有拿到公共平台上大肆进行批判的价值与必要。
而且您的发言恰好证明了这些报道对受害者已经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一起猥亵或者强奸案中受到侵害的幼童显然应该是被保护方,类似案件封闭审理也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而现在媒体在这类问题上的大肆炒作已经到了丝毫不顾忌基本的传媒和社会伦理的地步,他们对小丫头的批评和他们的所作所为比起来,完全是一百步笑五十步。